局部修订说明
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函〔2022〕21号)的要求,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。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:
1、增加地基基础性能化设计原则;
2、增加抗浮设防水位术语及确定原则;
3、增加了地基基础共同作用分析的原则;
4、增加设置抗浮构件的抗浮稳定性验算方法;
5、增加抗浮构件的设计计算;
6、对扩展基础抗剪计算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;
7、对桩身强度计算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;
8、对处理地基的检测要求进行了调整。
此次局部修订共56条,分别为第2.1.16、3.0.2、3.0.4、3.0.5、3.0.6、3.0.7、3.0.8、3.0.9、5.1.3、5.1.9、5.2.4、5.2.6、5.3.1、5.3.4、5.3.10、5.3.12、5.3.13、5.4.3、6.1.1、6.3.1、6.4.1、7.2.7、7.2.8、8.1.1、8.2.1、8.2.7、8.2.8、8.2.9、8.3.1、8.4.6、8.4.7、8.4.9、8.4.11、8.4.18、8.4.21、8.5.3、8.5.4、8.5.5、8.5.6、8.5.10、8.5.11、8.5.13、8.5.17、8.5.20、8.5.22、9.1.3、9.1.9、9.5.3、9.6.6、10.2.1、10.2.2、10.2.10、10.2.13、10.2.14、10.3.2、10.3.8,其中新增4条。
修订具体内容可至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查看:
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gongkai/zhengce/zhengcefilelib/202310/20231024_774759.html